职业病危害预评价、设计专篇网上公开信息表 | |||||
项目名称 | 福州华润燃气有限公司华润燃气门站项目职业病危害预评价 | ||||
项目地址 | 福建省罗源县起步镇上长治村 | ||||
项目性质 | þ新建 □改建 □扩建 □技术改造 □技术引进 □迁建 □其他 | ||||
项目负责人 | 毛祥锋 | 联系电话 | 15559009777 | ||
公示信息类别 | 职业病危害预评价þ | ||||
职业病防护设施设计□ | |||||
控制效果评价与职业病防护设施验收□ | |||||
评价报告编制单位或职业病防护设施设计单位 | 福建汇顺检测集团有限公司 | 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 谢能斌 /13067325271 | ||
评审(验收)情况(包括评审验收时间、主持人、评审验收人员、评价结论、评审及验收意见等): | |||||
(1)项目建成后,应当设置或指定职业卫生管理机构(需下达文件),配备1名专职或兼职的职业卫生管理人员。 (2)项目建成后,应按照《职业病防治法》和《工作场所职业卫生管理规定》等法律法规的要求,制订具体的职业卫生管理制度(详见表5-1)并认真执行,对各生产工艺过程、以及设备、管道等的检修或者防腐应分别制定详细的安全操作规程。 (3)项目建成后,应按照《职业健康监护技术规范》(GBZ188-2014)和《职业健康检查管理办法》(国家卫生健康委员会令第2号)的规定,组织接触职业病危害因素(硫化氢、一氧化碳、氮氧化物、二氧化硫、噪声、高温等)的作业人员进行针对性的上岗前职业健康检查并建立职业健康监护档案。检查结果如实告之,不安排未经上岗前职业健康检查的劳动者从事接触职业病危害因素的作业;不安排有职业禁忌证的劳动者从事其所禁忌的作业。职业性健康检查应由取得相应资质的职业健康体检机构承担。在岗期间职业健康检查可根据项目职业病危害控制效果评价报告确定。 (4)根据《工作场所职业卫生管理规定》(国家卫生健康委员会令第5号)第三十四条要求,建立以下职业卫生管理档案:建设项目职病防护设施“三同时”档案;职业卫生管理档案;职业卫生宣传教育培训档案;职业病危害因素监测与检测评价档案;用人单位职业健康监护管理档案;劳动者个人职业健康监护档案;法律、行政法规、规章要求的其他资料文件。应设立档案室或指定专门的区域存放职业卫生档案,并指定专门机构和专职人员负责管理。 (5)根据《工作场所职业病危害警示标识》(GBZ158-2003)的要求,在醒目位置设置职业病防治公告栏。设置在办公区域的公告栏,主要公布本单位的职业卫生管理制度和操作规程等;设置在工作场所的公告栏,主要公布存在的职业病危害因素及岗位、健康危害、接触限值、应急救援措施,以及工作场所职业病危害因素检测结果、检测日期、检测机构名称等。 (6)应当在工作场所入口处及产生职业病危害的作业岗位或设备附近的醒目位置设置警示标识和中文警示说明。警示说明应当载明设备性能、可能产生的职业病危害、安全操作和维护注意事项、职业病防护以及应急救治措施等内容。维护和检修装置时产生或可能产生职业病危害的,应在工作区域设置相应的职业病危害警示标识。本项目建设单位提供的相关资料中均未阐述拟设置的职业病危害警示标识,本项目建成投产后,建设单位应根据《工作场所职业病危害警示标识》(GBZ158-2003)的要求对作业场所警示标识、告知卡和公告栏进行设计。 | |||||
评审(验收)意见的整改落实情况: | |||||
建设单位已根据评审组的修改意见及建议进行了修改和完善,并形成“建设项目职业病防护设施设计工作过程报告”备查。(二选一) 评价单位已根据评审组的修改意见及建议进行了修改和完善,并形成“建设项目职业病危害预评价工作过程报告”备查。(二选一) |